傑斯大人 | 10th Oct 2009, 23:10 P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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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是這樣。

約一個月前,我買了一對新的籃球鞋並穿它上班,除惹來同事們的惡意批評外,他們竟質疑我,指不懂打籃球的我,幹嗎買籃球鞋。首先,我這一對籃球鞋的品牌是Adidas而不是And1,那就算我不懂打籃球,也無妨我買來穿吧。再者,我可是自小學開始已踏足街場打籃球啊!別看我不是高個子,也沒有強壯的體魄,膚色也是白白的,我還是個遠投命中率不錯的射手。不過,我想我也有差不多六年沒有再打籃球,但這一刻,我仍會回答你,我真的很喜歡打籃球。遠離籃球的唯一原因,當然是傷患,沒有其他。
首先,是右膝。
至今我仍然記得那一夜。那時我應該還是個中五生。這段時期,我經常相約舊同學征戰街場,而那一次意外便是於一個屋村的籃球場上發生。當時正與不認識的對手進行一場全場 (三人籃球都是似半個球場作賽,五對五的就當然是以全個球場作賽) 的比賽,還記得比賽甫開始,我的手風便很順,連續以兩記遠投得分,為己隊領先二比零。正當對手們以為我是隊中的重心 (其實當然不是啦!一對一的單兵戰,不得不承認我是全隊最弱的),並集中防守我的遠投時,冷不妨我竟突進上籃 (簡言之,就是櫻木花道壇長的平民射球而已......),就在電光火石間,我便被對方一個胖子惡意侵犯,跳起上籃的途中被他硬生生的壓往地上。結果我的左膝便成了至今的仍在的舊患。
這一次的受傷,可不是只消兩三天便好的輕微扭傷。那時我每晚都抱著右膝,痛得都睡不了,日間又要拐著腿上學,這況足足維持了一整個月。但最可怕的,是令我不敢快跑及起跳,生怕會再次觸傷。為了平伏這心理壓力,唯有獨個兒到籃球場不斷嘗試走籃及射球,希望盡快解開這個心理障礙,好不容易才忘記傷患,再戰街場。
然後怎樣?當然到左膝啦!
自右膝受創後,我便開始戴護膝好好保護它,但想不到禍單行,這次便到左膝受傷了。那時已大學畢業,並於一間規模頗大的公司當採購助理。當時公司參加了工商盃,而我當然也報名出戰,並獲得一件八號球衣 (我的偶像史比威效力球隊紐約人時,正是穿八號球衣!)。但當我出席第一次的集訓,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,竟然弄傷了左膝,而且情況並不樂觀,需要立即退隊。而這次莫名其妙的重創後,我的左膝便成了慣性傷患,即是很容易便會觸傷。跑步衝刺還是可以的,但如果要作為重心腳起跳,那就很容易再次觸傷。結果在多次觸傷後,我唯有跟籃球斷絕來往。
坦白說,就算現在游水,以蛙式划水時,左膝也時有隱隱作痛,但我也無悔過往在籃球場上所花的汗與淚。於籃球場上勝利的喜悅、和隊友合作而擊敗對手的成功感及以一己之力反敗為勝的快感,並不是每夜因傷患所帶來的痛楚所能夠抹煞。我仍想跟你說,我好想打籃球!
p.s. And1的老闆曾於廣告聲言,不懂打球的就不要買他們的產品。而他亦規定旗下所有員工面試時,一定要通過一次單對單的籃球測試。當然,這都是譁眾取寵的宣傳技兩。球技不濟如我,還不是一樣買And1球鞋穿嗎?